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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该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每经编辑 朱星运    

 

 

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该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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