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中国商标权案件败诉后发声明:并非双方法律关系的终局

每经记者 李诗琪    每经编辑 汤辉    

被法院判定“失去”红牛系列商标的相关权属后,1月6日午间,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中国)正式在官网发声。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的民事判决书,2020年12月21日,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对红牛中国有关红牛系列商标权利相关归属权主张的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了一审原判中,针对红牛中国依法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予支持”的判决结果。

红牛中国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二审判决。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红牛中国表示,上述二审(终审)判决并非双方法律关系的终局。“在一审判决的错误基础上,二审法院仍然未能厘清泰国天丝与红牛中国在缔约、合作过程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商标等权益关系。”

红牛中国称,将进一步审慎研判,通过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济途径,包括申请再审及提请抗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围绕红牛中国与泰国天丝的多项诉讼中,双方的合作期系最为核心的争议点。

红牛中国在这份声明中重申了其与泰国天丝方面合作期限为50年的主要立场。而在泰国天丝方面的表态中,其认为公司与红牛中国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红牛中国目前生产销售生产、销售红牛产品构成侵权。

针对泰国天丝当前的立场和做法,红牛中国也指责其“不信守承诺”,“撕毁合约”,“卡脖子、摘桃子”绝非法律保护的行为。此外,红牛中国亦坚持认为“红牛系列商标”为合资公司的资产,并表示该争议已由股东华彬集团提起国际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红牛中国背后股东认定、商标授权时限、红牛中国股东分红等核心法律纷争,明朗结局还需继续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的审理结果。

责编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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