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或发生变化 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每经记者 宋可嘉    每经编辑 梁枭    

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此外,《通知》强调,要加强成本调查,并明确了对培训人员薪酬、培训场地租金、宣传费等主要成本项目的审核原则。其中,培训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应正常合理,不得明显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教育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对此,中泰国际教育行业分析师陈怡表示,由于之前的培训机构价格是按照人数、师资(名师收费越高)、机构名誉等因素定价,预计新的政府指导价将和原来价格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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