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整改还被罚39次 开滦股份旗下企业年内遭环境处罚累计近千万

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编辑 张海妮    

《每日经济新闻》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联合发起的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数据显示,自2021年年初以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及其下辖迁安市分局,已向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下达处罚决定39次,处罚金额累计99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迁安中化的股权构成中,开滦股份与首钢股份均为其主要股东,二者持股比例均为49.82%。虽然在持股比例上与首钢股份相同,但开滦股份却拥有参与和控制迁安中化财务和经营活动的权力,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此外,公开信息显示,迁安中化是开滦股份、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公司与迁安市政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重点煤化工项目。作为钢铁联合的一部分,配套于首钢股份迁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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