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央行:20家单位拒收现金,处罚1000元至19万元不等
每日经济新闻
2022年07月21日 19:13
每经编辑 李泽东
据央行官网7月21日报道,人民银行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
2022年第二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20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9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供暖公司、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超市等。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行官网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1005985
责编 李泽东
每经头条
每经热评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