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中国:法院已向公司控股股东乐昇发出清盘令

每经记者 陈利    每经编辑 陈梦妤    

2月21日,阳光100中国(2608.HK,股价0.05港元,市值1.28亿港元)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最近获悉,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24年1月17日向乐昇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乐昇)发出清盘令。需要注意的是,乐昇是阳光100国际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约16.52亿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4.77%,包括9.21%的衍生权益。

据悉,早在2023年8月15日,阳光100中国就曾发布公告称,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呈请人)向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针对乐昇的清盘呈请。据悉,2019年6月26日,海通国际证券与乐昇签订了一份融资协议,但截至2023年6月26日,乐昇未能偿还约3.87亿港元的款项。为担保信贷融资,呈请人(作为贷款人)与乐昇(作为押记人)订立了一份担保协议,乐昇将不少于9.65亿股公司股份出质给呈请人。

阳光100国际表示,清盘令乃对乐昇而非本公司提出,公司正在评估针对乐昇清盘令可能对公司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

根据其2023年半年报,截至报告期末,阳光100总资产为521.55亿元,总负债492.97亿元,净资产28.58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94.52%,其中债务逾期规模近200亿元,包括143.32亿元贷款及借款、4540万美元可换股债券本金及利息546.6万美元、1.38亿美元优先票据,2.2亿美元优先绿色票据本金及公司债券约22.02亿元。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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