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ST福能财务造假遭行政处罚

每经编辑 宋欣悦

【核心要点】

  • 事件:2026年2月6日,证监会及广东证监局集中点名三家上市公司。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辉龙)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晟新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福能)则因原子公司多年财务造假正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 数据:ST福能2020年虚增利润约3579.85万元,占披露总额的120.18%;亚辉龙误导性公告发布当日股价异动上涨6.52%,成交量暴增299%

  • 影响:ST福能被罚款650万元并责令改正。

Q:为什么亚辉龙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亚辉龙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直接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监会2026年2月6日披露,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在1月对亚辉龙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出具监管警示,指出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公司1月6日公告称合作方脑机星链“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引发股价当日上涨6.52%、成交量较前一交易日增长299%,但当晚补充公告却改口称合作方“尚无侵入式技术布局”,且相关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或“处于早期研发阶段”,未充分提示合作协同性、可行性及不确定性等风险,违反科创板信息披露规则。

Q:ST福能因哪些财务问题被行政处罚?

ST福能被行政处罚的核心财务问题是子公司通过虚假交易操纵利润导致年报虚假记载。广东证监局查明,2020年6月,ST福能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通过“虚假货款支付-虚构采购业务-资金转回”的闭环操作,少确认应收款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导致2020年虚增利润约3579.85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又虚减利润约2265.09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64%。上述行为导致ST福能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广东证监局据此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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