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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 | 考核异化制造“互害陷阱”,圆通快递员遭遇的“扣罚传统”当被抛弃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近日,媒体报道杭州一位怀孕7个月的刘女士,致电圆通客服询问寄件事宜后撤销寄件,仅5分钟,接单的快递员便急促上门、用力敲门,堵在门口质问:“为什么投诉我”,称这一单要让他被罚400元。客户反复解释从未投诉,对方仍情绪激动,直至报警后才离开。受此惊吓,刘女士当晚赴急诊,被诊断为“先兆流产”。

10月19日深夜,圆通速递官方发文致歉。通报称,涉事的是杭州余杭仁和加盟网点,网点在接到客户撤销寄件需求后,向当事快递员“传导了错误信息”,导致其误认为面临罚款,进而沟通时情绪过激。圆通同时否认“进线就算投诉”“一条罚100元”等说法。处理上,快递员被批评教育,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并调离原区域,涉事网点被一并追责。圆通同时表态,“持续强化整改、培训和管理,切实保障客户利益和一线员工合法权益”。

圆通公司将责罚的板子打到了分支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身上,但仍然有三个关键事实值得被反复推敲。

快递员可能被扣罚是事实,但他并无任何过错。为何一通普通客户咨询,生成的工单被标注为服务态度类问题,进而被网点解读成投诉?在网点的传导口径里,客户这单咨询已经“算投诉”,会“变工单下来”“系统如此”,但圆通上述回应称不存在“咨询即处罚”“进线算投诉”。这在总部层面或许成立,但到了某些加盟网点,规则被异化成“一刀切”:客户一旦“进线”,就自动生成罚单,其管理的简单粗暴,可见一斑。

可能的罚款金额过重也是事实。快递员口中是400元,而他自述一天收入只有200元;即便按圆通余杭分公司客服主管“一条100元”的说法,也相当于其数小时的辛苦所得。可客户撤销寄件、咨询寄件,圆通和网点损失了什么?没有丢件、没有延误,连一单真实派送成本都没发生,却要一线员工自掏腰包“赔偿”一条并不存在的责任。在法律上,这样的罚款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已废止,《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未授予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一条没有实际损失、没有责任认定的“罚单”,无论100元还是400元,都是过重的,也是于法无据的。

快递员面临扣罚威胁,却没有走救济渠道,只能转而向客户泄愤也是事实。对于内部扣罚,一条理想的正常路径应是:对处罚有异议,向网点申辩、向总部申诉。可这位快递员既没向上反映,也没走任何内部程序,第一反应是上门堵人。这不能简单归为“素质差”,更可能是申诉渠道本就不存在,或走一次流程比挨罚还麻烦。当内部申诉的路难以走通,成本最低的出口自然就是敲开客户的门。

一个压根没想投诉的孕妇,和一个只想避免被无端扣罚的快递员,在一套考核规则下产生冲突,“互害陷阱”由此而来。

“扣罚传统”源自工业生产,在精密的流水线旁,每个工位的失误都会让整条线停摆,扣分罚款作为质量约束确实有效,这套经验也从工厂被搬进服务业。可服务业卖的不是标准化零件,而是人的态度与临场应对。把流水线的奖惩逻辑原封不动套到一线,只会训练出一群怕投诉胜过怕出错的员工。他们对客户小心翼翼不是出于热情,而是出于恐惧。而在恐惧驱动下工作,劳动者一旦遭遇不公平的对待,就会以最难看的方式反弹。

真正好的服务,来自被善待的员工。顺丰、胖东来设立“委屈奖”,海底捞把免单、赔偿决策权直接放到一线,其逻辑是相通的:用奖励和包容替代扣罚,客户体验不仅没受影响,反而各自成了行业里的标杆。圆通要“保障一线员工合法权益”,最实在的一步,就是整治体系管理,彻底抛弃“扣罚传统”,将思路转换到包容、激励上来,只是处罚一波责任人员,然后“整改”“培训”“加强沟通”,这仍然是不够的。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责任编辑:杨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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