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进一步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昨天(12月26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4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撤销,同时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通知》提到,预算执行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和财政运行效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

对于暂时无法撤销的银行帐户,通知称,逐步将其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监控范围。

通知要求,健全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切实减少公务支出的现金使用,积极开展全年用款计划编报,不断提高用款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另外,要求强化预算约束,控制和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做好清理、消化工作;严格暂付款管理,严禁利用财政资金对外借款;

《通知》最后提到,从严控制资金垫付行为,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预算单位用款行为;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责编 吴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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