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提示非法集资风险:高度警惕这十类情形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表示,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形势比较严峻。一是发案数高位运行,大案增幅明显。今年一季度,立案数达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案件明显增多。二是波及地域广泛,高发地区扩散。其中东部地区仍是高发地区,中西部地区增势明显。三是新旧领域风险叠加,互联网金融成为高危领域。四是犯罪活动网络化特征明显。五是新型手法不断出现。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朱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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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朱丹丹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表示,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形势比较严峻。一是发案数高位运行,大案增幅明显。今年一季度,立案数达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案件明显增多。二是波及地域广泛,高发地区扩散。其中东部地区仍是高发地区,中西部地区增势明显。三是新旧领域风险叠加,互联网金融成为高危领域。四是犯罪活动网络化特征明显。五是新型手法不断出现。

该负责人提示,对以下情况保持高度警惕:

1.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公司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频繁变换网络名称,投资项目;

6.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8.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10.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责编 张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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