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早日出台

央行官员27日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表示,近年来,民间融资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但是,各地民间融资特别是民间借贷市场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何问题,容易引发非法集资。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朱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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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朱丹丹

央行官员27日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表示,近年来,民间融资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但是,各地民间融资特别是民间借贷市场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何问题,容易引发非法集资。

民间融资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手法包括:一是利用民间借贷以及传统金融工具形式,如非法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二是通过组织民间“抬会,合会,标会”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向社会公众集资;三是以委托生产或开发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兴办实业,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等名义,承诺回报以收取定金,股金等向社会公众集资。

他还进一步坦言,民间借贷长期游离于正规金融框架之外,缺乏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管是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化,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依法合规经营是解决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频发的关键举措之一。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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