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刚石10亿订单完成率低 深交所问询五大问题
每经编辑 曾剑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赵桥
7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独家报道了《豫金刚石签了啥订单?10亿合同仅履约2353万》以及《豫金刚石4亿订单客户注册地难寻 曾被法院认定“下落不明”》,对豫金刚石在2015年5月和11月披露的两笔巨额销售合同极低的完成率提出质疑。
根据记者的梳理,豫金刚石(300064,SZ)及其子公司华晶微钻于2015年内半年左右的时间内签下两份总金额高达10.17亿元的合同,合同金额远超公司2014年的营收总额(6.38亿元)。到今年5月份,两份合同履约期均已经到期,但累计只实现了2353.01万元的收入,完成率仅仅只有2.31%。
上述报道刊发后立刻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迅速向豫金刚石下发了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就两篇报道的相关事项做出说明。据悉,深交所共提出了五大问题。
具体来看,管理部要求豫金刚石说明其在签署两份合同时,是否对自身履约能力、对方资信、合同可执行性和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是否充分进行信息披露;同时,管理部要求公司说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是否及时评估自身和对方履约能力,是否及时披露两份合同执行进展情况。
此外,管理部还要求公司说明,在合同履约期限结束时,上市公司是否综合分析合同完成率较低的原因,是否及时披露情况。对于合同收入确认和上市公司是否核实重要客户康泰盛世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以及豫金刚石是否同康泰盛世法定代表人廖永忠保持联系,管理部也十分关注。
针对深交所的问询,豫金刚石表示,其及子公司华晶微钻签订合同前对对方资信背景进行了评估,并在披露合同的公告中对执行风险进行了提示。公司还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其持续关注了合同履行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对执行情况进行了披露。
的确,对于两份合同的完成进度,豫金刚石在定期报告中一直有披露。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影响前述重大合同履约的关键信息,豫金刚石一直没有公开传达给公众。这恐怕并不符合相关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豫金刚石在回复函中表示,公司在2016年中期便关注到重要客户康泰盛世涉及法律纠纷,且廖永忠主动向上市公司反应其经营面临阶段性资金周转紧张问题。
无论是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其中均对上市公司关于重大合同进展的相关信披提出了要求。根据2017年6月修订版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生效或者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等。
之前的版本则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等。
然而,豫金刚石的定期报告中并未披露康泰盛世经营情况的变化,公司也没有发布相关公告进行信披。
根据豫金刚石披露的情况来看,华晶微钻与部分海外客户签署的合同履约率更是低得让人“不忍直视”。
据豫金刚石2015年11月公告,华晶微钻签署的订货合同订单金额共计9200万美元,其中华晶微钻与圣彼得堡钻石交易金额1800万美元;与梵罗尼公司交易金额2400万美元;与昌弘贸易交易金额2600万美元;与M/s. VINAY GEMS公司交易金额1600万美元;与微晶企业交易金额为800万美元。
而实际上,华晶微钻与圣彼得堡钻石交易2.13万元,与梵罗尼公司交易55.92万元,与昌弘贸易交易999.95万元,与M/s. VINAY GEMS公司交易29.99万元,与微晶企业交易9.35万元。
此外,两笔巨额合同不止存在完成率低的问题,还存在回款问题。根据豫金刚石回复函披露,两笔合同合计确认了2353.01万元的收入,实际回款只有2089.42万元。其中主要源于华晶微钻向昌弘贸易销售收入的回款不足所致,华晶微钻确认的收入为999.95万元,回款金额只有686.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