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亲子园虐童案:8名被告人被判1年到1年半不等

今天,由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梁某、吴某、廖某、唐某、周某、沈某、嵇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一案,长宁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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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11月27日消息,今天下午2点,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八名被告人均因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刑罚。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人郑燕,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被告人梁硕,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3、被告人吴微,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4、被告人廖红霞,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5、被告人唐颖,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6、被告人周高兰,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7、被告人沈春霞,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8、被告人嵇兰,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9、禁止被告人郑燕、梁硕,唐颖,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看护工作,禁止被告人吴微,廖红霞,周高兰,沈春霞,嵇兰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看护工作。

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 俞翔

责编 杨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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