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股东起诉致田中精机财报非标 股东:有关董事会会议召开存违规之处

每经记者 孙嘉夏    每经编辑 魏官红    

4月27日,田中精机(300461,SZ)公告称,针对公司2018年财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强调事项”中提醒财报使用者注意,2019年4月12日,田中精机子公司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解聘龚伦勇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张玉龙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免去龚伦勇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选举钱承林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2019年4月15日,远洋翔瑞法定代表人由龚伦勇变更为钱承林。远洋翔瑞股东李钟南请求判令撤销远洋翔瑞作出的《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请求判令远洋翔瑞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根据《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已办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变更登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此外,作为田中精机合并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公司远洋翔瑞财务报表经董事会批准报出,远洋翔瑞自然人股东对远洋翔瑞的财务报表存在异议。

4月29日,远洋翔瑞股东李钟南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其认为远洋翔瑞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没有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在免除龚伦勇相关职务的程序上有瑕疵。

田中精机方面则表示,远洋翔瑞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远洋翔瑞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决议内容符合远洋翔瑞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远洋翔瑞董事长及相关董事将积极与远洋翔瑞股东李钟南进行沟通,对其相关诉讼将委派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

同时,上市公司表示,远洋翔瑞财务报表经董事会批准报出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远洋翔瑞自然人股东对远洋翔瑞的财务报表存在异议,改组后的远洋翔瑞管理层将会与远洋翔瑞自然人股东积极沟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充分解释,以消除异议。

在4月26日召开的田中精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针对《<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龚伦勇投出反对票,反对理由为“没看到相关议案”。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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