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反洗钱法随行付被罚128万元 全资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近日,央行太原分行公布一则罚单显示,因存在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对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处以罚款128万元。

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随行付(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每经记者 谢婧    每经编辑 卢九安    

图片来源:摄图网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下称“央行太原分行”)公布一则罚单,罚单显示,因存在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对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随行付”)山西分公司处以罚款128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对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12万元。

据悉,自今年来,随行付已多次收到大额罚单。今年1月,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随行付重庆分公司被处以罚款170万元;今年3月,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行为,随行付被合计处以590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随行付还深陷多起诉讼,其全资子公司随行付(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也有多起诉讼案件,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2月份,该子公司还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罚128万元

近日,央行太原分行公布一则罚单,罚单显示,因存在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对随行付山西分公司处以罚款128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对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12万元。

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等。

启信宝 截图

随行付官网资料显示,其于2011年7月成立,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全国银行卡收单牌照、互联网支付牌照、移动电话支付牌照、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资质。工商资料显示,其支付业务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6月26日,大股东为重庆结行移动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04%,另外四名股东:申政、黎会敏、薛光宇、葛晓霞分别持股9.95%、4.8%、3.2%、2%。

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悉,随行付并非首次被罚。严监管态势持续的环境下,随行付自今年来已多次收到罚单,加上此次被罚,其已合计被罚超过800万元。

今年1月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的罚单显示,因存在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随行付重庆分公司被处以罚款17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共被处以罚款4万元。

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网站截图

今年3月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公布的罚单显示,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随行付被合计处以590万元罚款,两名相关责任人共处以31万元罚款。

启信宝资料显示,随行付共有6家100%控股子公司,涉足小额贷款、高新科技等领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多次被罚外,天眼查资料显示,随行付共涉入至少10起法律诉讼。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除了随行付深陷多起诉讼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其全资子公司随行付(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也有多起诉讼案件,在今年2月份,该子公司还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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