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单位和个人可延期缓缴医保费,慢性病患者可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旭    

2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医务人员待遇落实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

受疫情影响,慢性病患者用药是否有放宽开药量的打算,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报销是否有绿色通道?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无法按时缴纳医保和医保报销的人,是否有具体解决办法?

对于上述问题,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工作,具体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通过线上办理,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的方式,常规事项“不见面办”。

二是开通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等“绿色通道”,紧急事项“及时办”。

三是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特殊事项“便民办”。

四是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部分医保经办业务,实行非急事项“延期办”。

五是做好医保经办机构场地的防护,消除隐患“放心办”。

熊先军指出,把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的问题作为“便民办”的重要内容。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

各地也积极进行了落实,熊先军举例说,例如山东、海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对于门特病等患者,支持根据病情需要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北京市支持所有门诊用药在遵医嘱、保安全的情况下,开药量放宽至3个月。

对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患者,熊先军表示,要求统一为医保资金的拨付和结算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

熊先军强调,对于持卡患者,在医疗机构做直接结算,医保支付的部分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再去做结算。对于未持卡或者医保待遇异常的患者,各地特别是湖北省等患者较多的省(区、市)普遍采用了医院记账的形式,医保也以预付金为医院提供资金保障,待疫情结束后将统一组织清算。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部分医保的经办业务,实行非急事项“延期办”,明确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延期缓缴医保费,缓缴期间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责编 陈旭

Copyright© 2014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7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9004508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