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确定!海关总署公告:对医用口罩等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每日经济新闻
2020年04月10日 12:50
海关总署网站10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具体类别和编号如下: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责编 张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