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鞭炮厂爆炸致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 鞭炮厂曾连续两年被处罚

每经记者 陈星  宋思艰    每经编辑 宋思艰    

今日(7月9日)凌晨2时,广汉市委宣传部发布了《关于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南丰生产区发生燃爆事故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7月8日21时10分左右,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雁花炮公司)南丰生产区厂房发生燃烧,22时25分引发燃爆。事故发生后,消防、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疏散周边群众,开展消防救援,现场火势已得到控制,周边群众已疏散到安全区域。事故造成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4人轻伤,目前正在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调查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9年2月15日,金雁花炮公司和自然人邓日辉因下述问题,分别被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处以1.6万元和5000元罚款:1.四川省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2.四川省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事发前协和分厂装药车间44号工户盛装药物的料斗里的药物(银粉)的药面超过料斗的边沿,导致2019年1月21日发生一起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此外,记者还查阅到,2018年3月19日,金雁花炮公司曾因“向检查组提供虚假入库手续”而被原广汉市安监局警告。

责编 宋思艰

Copyright© 2014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7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9004508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