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证券纠纷调解工作交流会

Qq__20201118175455.thumb_head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加强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的意见》精神,完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与地方证券业协会(简称“地方协会”)之间的调解合作,加强证券群体性纠纷化解机制的交流,分享调解工作经验,证券业协会联合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于2020年11月5日在南京召开证券纠纷调解工作交流会。来自全国34个地方协会的调解工作负责人、调解工作人员,以及证券业协会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等共44人参加。证券业协会张冀华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证监局投保处人员参加会议。

此次交流会邀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借贷审判庭庭长黄伟峰就“证券群体性纠纷集约化解的新探索”做专题报告。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浙江证券业协会分享了调解工作经验。参会人员还围绕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过程中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张冀华秘书长对会议进行总结,指出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离不开证券经营机构的积极参与、地方协会奠定的良好基础以及法院、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相互协调。2020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协会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公司治理三位一体证券行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开展调解工作是证券业协会与地方协会自律协调机制下多项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优势的一个重要平台,证券业协会将从多个方面促进行业调解进一步发展,不断完善证券业协会与地方协会纠纷调解协作机制。

责编 吴永久

Copyright© 2014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7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9004508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