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雯婕及其黑金时尚被限制消费

3月12日,尚雯婕新增一条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1)京0101执1857号,立案时间为2021年2月7日,执行法院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人员为北京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尚雯婕,申请人为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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