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关联存贷”议案遭否决 交易所询问是否违反上市规则

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编辑 张海妮    

6月25日晚,河钢股份发布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就在3天前,因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一项决议被否决,深交所向河钢股份下发关注函。这份被否决的议案,直指上市公司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5月25日,在河钢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涉及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2021年金融业务的第7项议案,被中小股东投票否决。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度,河钢股份向财务公司借款32.8亿元,办理存、贷等金融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22亿元,利息支出1.32亿元。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要求河钢股份就“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应收应付利息等情况,该议案被否决是否导致你公司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等情况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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