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自7月19日起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

每经记者 任飞    每经编辑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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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6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继就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发出通知。两所均表示,将自2021年7月19日起,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此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为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边收取;上海证券交易所则按照成交金额的0.0045%双边收取。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和交易单元使用费收取标准,是交易所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完善收费体系、切实降低市场成本、让市场主体有更多获得感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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