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销售金融产品未能勤勉尽责,中信证券分公司收罚单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4月21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对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称,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中信证券南京洪武北路营业部和中信证券南京浦口大道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洪武北路营业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其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股票交易,也未及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二是浦口大道营业部在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也未能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基本情况,评估其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

对此,江苏证监局称,上述问题反映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未能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也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此外,江苏证监局还对前述两家营业部的2名从业人员分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编 叶峰

Copyright© 2014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7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9004508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