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官宣:即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

9月1日,成都市住建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优化成都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从即日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来源:成都发布官微

此前的8月30日,广州和深圳率先官宣“认房不认贷”;8月31日,江苏、武汉、中山、惠州、东莞等地纷纷宣布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9月1日,广东江门官宣实施“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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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

责编 魏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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