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停工停产未披露 龙洲股份被责令改正

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张海妮    

8月23日,龙洲股份(SZ002682,股价3.47元,市值20亿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明盛、蓝能旺、刘材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福建证监局调查发现,龙洲股份控股子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工停产,龙洲股份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龙洲股份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福建证监局称,陈明盛作为公司董事长、蓝能旺作为公司总裁、刘材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陈明盛、蓝能旺、刘材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龙洲股份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照福建证监局的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龙洲股份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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