彗晶新材料名誉权纠纷案一审结果出炉,被告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每经记者 孔泽思    每经编辑 陈旭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发生于2024年的彗晶新材料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彗晶新材料)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被告需向彗晶新材料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据公开资料,彗晶新材料是热管理材料及热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总部位于杭州,目前,公司已完成数亿元的多轮融资。

2024年8月,自媒体“抱朴财经”采用彗晶新材料前副总裁级管理人员钟小雨提供的信息发布《有俄罗斯院士站台,国企投了近2亿,持续亏损中》,称该公司在融资和产品技术等方面存在问题。彗晶新材料随即起诉相关方,提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等诉求。

据每经记者获取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上述文章在网络中形成一定影响,且内容存在有较大篇幅未经查证、缺乏可信来源凭证,属于猜测性的不实虚构内容,如影射、暗示彗晶新材料及其创始人陈昊在缺乏技术人才、毫无科研落地成果等硬件的情况下,通过所谓“俄罗斯院士”站台,从他人手中购买配方对公司进行包装;称部分机构投资方在未对公司运营情况做任何合规尽调的情况下,直接对公司进行大额投资,并称陈昊等仅将彗晶新材料作为科技型融资平台,不存在科研技术实业等。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钟小雨将其片面掌握、了解甚至推测内容提供给抱朴财经账号运营者张鹏。张鹏仅凭借钟小雨向其提供的片面信息,在缺乏其他可信凭证来源、证据材料的情况下,撰写、发布存在虚构、捏造等不实内容的文章,导致彗晶新材料、陈昊社会评价显著降低。

因此,钟小雨、张鹏的行为侵害彗晶新材料、陈昊名誉权,依法应认定为侵权行为。两人还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责编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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