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170万元,在银行门口遭劫,致一眼失明!银行回应:因视线遮挡未马上发现,后有报警并打120

每经编辑 程鹏    

12月2日,一则有关“男子取款170万在银行门口遭抢致重伤,当事人认为银行保安未帮忙应担责”的消息在网上引发关注。

针对上述事件,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银行中牟县支行。

该支行表示:经核实,事件发生于2024年7月2日,监控显示该客户于11时46分在农业银行中牟白沙支行办理业务后,行至网点西侧约25米处遭遇歹徒抢劫。11时48分,歹徒作案后骑摩托车向东逃离,银行保安及工作人员因视线被车辆遮挡,未马上发现抢劫过程。11时54分,银行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客户。11时57分,救护车与警方先后抵达现场,救护车将客户送医救治,警方同步到场管控。当日下午,歹徒被警方成功抓获。目前该案已判决。

“事件发生后,我行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案件调查,相关负责人多次探望客户并进行慰问。我行支持客户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感谢社会各界关注监督,我行将持续强化网点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农行中牟白沙支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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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先生被抢劫后身受重伤 图片来源:扬子晚报

据扬子晚报12月1日报道,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帖称,去年7月,他在河南郑州的中国农业银行中牟白沙支行取完钱后,在银行门口遭遇持枪抢劫致重伤

记者联系到发帖网友倪先生,他说,去年7月他从银行取完钱出来,便遭遇到了一名歹徒持枪支抢劫,“我当时只走出银行大门几米,遇到歹徒冲上来袭击我。袭击之后,开始抢我手上装钱的箱子,我面部受了伤,但还是和歹徒缠斗了二十分钟左右,歹徒见实在抢不过我就跑掉了。”

经鉴定,倪某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左眼视力损害评为八级伤残。倪先生说:“我的一只眼睛因此失明。”

倪先生说,今年2月作出一审判决,歹徒被判死缓,“他在法庭上说,自己在银行门口蹲点好几天才等到我的,并承认了全部罪行,没有提出上诉。”倪先生提出了38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法院只判赔偿7.3万余元。

不过,倪先生表示,“我认为在这件事上银行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我提前在该银行网点预约了大额取款,随后拎着装有170万元现金的行李箱走出银行,银行应当保证我和钱在上车落锁前的安全。而且事情发生过程中,银行的工作人员和保安未采取报警或者上前制止等任何有效措施,只是站在门口观望。”

12月1日,倪先生表示当地银保监局已经介入此事。

编辑|程鹏 杜恒峰

校对|金冥羽

封面图片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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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扬子晚报(记者:韶达)、澎湃新闻(记者:志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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