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文推进太阳能补助细则出台

每经记者  周晓芳

        “尽管以前也有不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示范项目,但这是政府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提出。”昨日,在得知财政部网站正式挂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时,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执行秘书长王月海有些兴奋。当天下午,王月海便赴城乡与建设部咨询具体事宜。据透露,一些示范项目马上将会开始运作,目前正在申报中。

        财政部表示,2009年补助标准原则上定为20元/Wp(太阳能电池峰值功率),具体标准将根据与建筑结合程度、光电产品技术先进程度等因素分类确定。以后年度补助标准将根据产业发展状况予以适当调整。财政部将项目补贴总额预算的70%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补助资金后,会同建设部门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为,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用等给予定额补助;太阳能光电产品建筑安装技术标准规程的编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共性关键技术的集成与推广。  



媒体转载、摘编本报所刊作品时,请注明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及作者姓名。

每经订报电话

北京:  010-65072776

上海:  021-61213899

深圳:  0755-33203568

成都:  028-86516389              028-86740011
责编 祝裕

Copyright© 2014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7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9004508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