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陵原董秘陈炳良放弃起诉

每经编辑 曾剑 每经记者 许金民    

曾剑 每经记者 许金民

上海金陵(600621,收盘价5.61元)原董秘陈炳良起诉公司一案有了结果。

上海金陵今日公告,公司于5月17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陈炳良诉被告上海金陵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中,原告陈炳良于5月8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新区人民法院准许。

资料显示,陈炳良自上海金陵上市之初就是公司董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仍聘请其任职董秘,任期至2014年4月18日。然而,2012年2月12日,上海金陵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陈炳良“工作变动”为由,免去其董秘职务。上海金陵表示,对于陈炳良的职务变动是干部任用和管理过程中正常的人事调动。不过,有媒体称此事实质上是上海金陵实际控制人仪电控股拟对旗下上市公司董秘进行轮岗。“董秘轮岗制”正式浮出水面。

对上海金陵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这种做法,陈炳良表示反对,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之后,其以上海金陵董事会罢免其董秘的会议存在严重违法情况为由,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炳良请求判令撤销此次董事会决议,并要求上海金陵承担诉讼费用。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联系。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每经订报电话

北京:010-58528501 上海:021-61283003 深圳:0755-83520159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无锡:15152247316 广州:020-89660257

责编 祝裕

Copyright© 2014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7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9004508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