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状告*ST国通 要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贾丽娟    

每经实习记者 贾丽娟

7月6日,*ST国通(600444,收盘价10.35元)发公告称,收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传票等文件,原告姜浩(*ST国通股东)要求撤销*ST国通4月召开的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姜浩在民事起诉书中指出,4月23日,被告(*ST国通)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17条和被告《公司章程》第56条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集股东大会时,并未按照规定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与被告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被告股份”、“是否受到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等最低限度的信息至今仍未公开,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是在股东知情权被严重侵犯的情况下通过的,不能反映股东的真实意愿。由此而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应予撤销。

*ST国通于4月10日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显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提名陈学东、许强、窦万波、金维亚、钱俊、雍跃、王瑞华七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4月13日,*ST国通又发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4月12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山东京博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京博)提交的临时提案,提名刘志祥为国通管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记者发现,上述两份公告中,*ST国通的确未提到候选人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及持股情况。4月23日,选举结果出炉,陈学东、许强、窦万波、金维亚、钱俊、雍跃、刘志祥七人当选,王瑞华落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七人中,陈学东、许强、窦万波、金维亚均在*ST国通第一大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任要职;王瑞华现为*ST国通第二大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而刘志祥现为山东京博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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