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石油主席遭廉署起诉 停牌期间大举减持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曾子建    

每经记者 曾子建

昨日,停牌近一个月的东方明珠石油(00632,HK)复牌交易,股价暴跌18.18%,以0.265港元报收。原因是公司主席黄坤及前副主席刘梦熊等人遭香港廉政公署立案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联交所披露,黄坤于10月24日申报,减持东方明珠石油3.84亿股,但没有价格及交易详情,好仓由38.64%降至26.8%。

涉嫌串谋诈骗遭廉署起诉/

据了解,此次被廉署起诉的包括东方明珠石油主席黄坤、公司副财务总监兼行政经理叶瑞娟,以及前副主席刘梦熊等。刘梦熊除了牵涉入廉署调查之外,还被控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

昨日,东方明珠石油发布公告称,公司获黄坤及叶瑞娟知会,10月7日被廉署立案起诉,指控二人串谋诈骗罪,涉嫌违反普通法,包括指二人与其他两人,在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17日,涉嫌以不诚实手段串谋诈骗联交所等。

资料显示,黄坤等人涉嫌伪称在奇晖公司以及CAL公司在首次向东方明珠石油介绍收购美国犹他州某天然气田资产的投资商机之前,奇晖已经为其投资,并与该天然气田的持有者达成协议。此外,谎称由黄坤全资拥有的CAL公司购买美国犹他州油气田控股公司35%的股权费用为7000万美元。

另外,叶瑞娟被控涉嫌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调理》,指控叶瑞娟于2011年1月26日至27日期间,涉嫌处理一项300万港元的财产。

东方明珠石油表示,公司获悉被立案起诉人士并未经审讯、未被裁定任何罪名成立。而黄坤及叶瑞娟已知会公司,否认指控,并将对上述控诉进行强烈抗辩。该案件已经押后于11月19日再次提讯。黄坤及叶瑞娟已获准保释外出,但不得离开香港。东方明珠石油还表示,已组成执行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并认为黄坤适合公司整体策略方向及发展之现有职务。同时称,控诉是针对有关人士,而不是针对该公司,所以公司不适合做评论。

停牌期间黄坤大举减持/

10月7日,东方明珠石油因为上述事件长期停牌,直到昨日发布公告后才复牌交易。但是受上述消息影响,公司股价昨日暴跌18.18%,收盘报0.265港元。联交所披露信息显示,就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的10月24日,黄坤却申报了一项股权减持事项。此前,黄坤持有东方明珠石油好仓12.5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8.64%,而10月24日黄坤持有好仓8.6863亿股,持股比例26.8%,黄坤累计减持了3.84亿股。不过,对于黄坤此次减持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交易详情,联交所并没有更详细的披露。

此次公司主席黄坤等人被廉署起诉一事,究竟会对东方明珠石油将产生怎样的影响,黄坤又为何要大举减持公司股权?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就此联系公司秘书杨文哲。不过,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暂时无法回复记者的问题,希望记者通过电邮方式进行联系。随后,记者将有关问题以电邮方式发给了公司方,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获得公司的回复。

责编 祝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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