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恢复一项银行间市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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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2日 08:52
光大证券(601788.SH)今日公告,公司于2月11日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公司继续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每经编辑 王一鸣
每经记者 王一鸣
光大证券(601788.SH)今日公告,公司于2月11日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公司继续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8·16事件”3天后,光大证券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在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进行现券自营买卖点击成交报价时亦出现失误。
随后在8月22日,光大证券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知,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被暂停,原因是协会认为光大证券出现的交易异常事件反映出该公司在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同时协会要求公司进行自查。
据悉,光大证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去年8月22日,公司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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