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存信披遗漏等问题 江南春遭广东证监局警示
每经编辑 邱德坤
每经记者 邱德坤 每经编辑 赵桥
6月7日下午,分众传媒(002027,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上述《警示函》出具的对象包括,分众传媒、公司董事长江南春、总裁刘杰良和董秘沈杰。
广东证监局称,分众传媒主要存在2个问题,分别是部分临时报告信息未披露、披露不及时、不完整,2015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遗漏;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分众传媒存两大问题
据《警示函》显示,信息披露存在遗漏的问题中,包含以下3个细分问题:
第一,受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事件(即e租宝事件)的影响,2015年12月8日,分众传媒全资子公司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但是对于该事件,分众传媒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临时公告。
同时,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约1.32亿元,另有4.8亿元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截至2015年年报审计报告日(2016年4月22日),该账户被冻结金额为0元。而分众传媒在2015年年报财务报表附注“货币资金—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中,仅披露了驰众广告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的情况,未披露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的情况。
第二,在2016年5月31日,分众传媒与咕咚运动召开发布会,宣布咕咚运动完成5000万美元的C轮融资,分众传媒与方源资本成立的体育基金以3000万美元领投,其中分众传媒投资1500万美元。对于上述事项,分众传媒迟至2016年6月12日才进行了披露。
第三,在2017年4月17日,分众传媒披露下属子公司与WME/IMG中国签订商业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中关于协议主要内容的表述过于简单,未将协议中主要条款进行充分披露。
而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是在2016年,分众传媒召开多次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均同意,分众传媒可以使用不超过一定额度的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但分众传媒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型浮动收益银行理财产品。
江南春被警示
前述《警示函》还显示,上述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主体,除了分众传媒,还包括公司的相关高管。
广东证监局指出,对于信息披露存在遗漏的问题,分众传媒董事长江南春、董秘沈杰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在定期报告存在遗漏的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问题,刘杰良将承担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表示,刘杰良作为分众传媒的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应对公司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广东证监局表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分众传媒、董事长江南春、董秘沈杰、总裁刘杰良予以警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警示函》之日起10日内,向证监会提出申诉意见。
分众传媒表示,将针对《警示函》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检查和分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对于上述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致电分众传媒证券部,但电话一直处在无人接听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