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午间公告一览:川大智胜签订近亿元产品销售合同
登海种业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登海种业8月2日午间公告称,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陶旭东、王元仲、原绍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2018年5月下旬,登海种业因涉嫌存在违规种植事项,副总经理李洪胜被新疆巩留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2018年7月5日,公司才披露上述事项。对此,山东证监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陶旭东、王元仲、原绍刚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你们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陶旭东、王元仲、原绍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李洪胜于2018年7月31日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登海种业表示,公司将以此为戒,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包括上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
中航三鑫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中航三鑫8月2日午间公告称,7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海南特玻”)2名操作人员在对氢站2#氢气储罐内进行焊缝除锈时发生窒息,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海南特玻立即向所在地澄迈县安监局等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组织应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对接、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中航三鑫表示,目前,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中,公司将根据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川大智胜签订近亿元产品销售合同
川大智胜8月2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与中电科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904.82万元。此前,公司收到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电科”)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交通违法及事故检测项目—高快速路包”标段。
根据合同,川大智胜主要负责分布在深圳市的高快速路卡口系统、高快速路交通监控系统、高快速路交通诱导系统及配套工程的实施。建设工期为签订合同后550天(自然日)内。据悉,中电科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国内新型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运营商和服务商,具有良好信誉和履约能力。
川大智胜表示,上述合同为公司传统产品领域的销售类合同,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及此类合同的能力。同时,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8746.07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32.81%。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金通灵签署生物质气化提氢产业化技术合作协议
金通灵8月2日午间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高邮市林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林源科技”)与华东理工大学、常州市蓝博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于8月1日签署了《生物质气化提氢产业化技术合作协议》。
公告显示,林源科技经过十余年研发已建成生物质秸秆制气16000m3/h生产能力(秸秆其中含有20-30%氢),同时配套有多元化生物质燃气净化系统、10MW发电系统,燃气同时应用于工业燃气锅炉供热工程,为了进一步研究开发生物质能高效清洁利用,经三方友好商谈,拟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合作开发生物质气化提氢产业化项目。公司称,项目目标是建成国内首套秸秆气化提氢2000万立方米,配套提取高浓度氢气工艺及液态工艺。
金通灵表示,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各方发挥各自的优势,进一步推动生物质气化应用技术的研发,使公司产业链获得了延伸,是公司打造新能源产业链的重要举措。作为生物质气化的中间产品,生物质气化提氢技术的研发及其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符合公司在能源方面的战略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