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周转出现困难 金玛集团“17金玛03”、“17金玛04”双双违约
每日经济新闻
2018年10月12日 18:07
每经记者 王小璟 每经编辑 姚祥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0月12日,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玛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发行的“17金玛03”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公告显示,金玛集团应于2018年10月12日支付“17金玛03”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1日之间的利息。但截至兑付日日终,金玛集团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
“17金玛03”发行规模3.15亿元,发行期限4年,票面利率(当期)为7.3%,每年付息日为10月12日(节假日顺延)。
对于违约的原因,金玛集团表示,原因在于公司近日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同时,金玛集团称,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同时也积极与其他各方协商妥善的债务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延期、和解方案。公司内部将通过压缩开支、资产处置、寻求地方政府支持等各项措施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减轻公司资金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17金玛03”、“17金玛04”均应于10月12日付息。主承销机构光大证券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两期债券是一起的,都发生了违约。后续安排正在进行当中,将按照标准程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违约之后,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金玛集团主体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C,将“17金玛01”“17金玛02”“17金玛03”“17金玛04”“17金玛05”和“18金玛01”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C,并将金玛集团主体及上述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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