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仑因2857.38万被列为被执行人,回应称“系合同诈骗”

◎“网传‘执行案件’系要求我向笃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谓‘投资款’引起,但该等款项涉嫌系笃瑕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合同诈骗所得,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并在侦查中。”

每经记者 王佳飞    每经编辑 陈梦妤    

据中国执行信息网消息,3月7日,万通集团创始人、著名企业家冯仑因涉嫌拖欠笃瑕科技有限公司2857.38万元投资款,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对此,冯仑在微博上回应称,“网传‘执行案件’系要求我向笃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谓‘投资款’引起,但该等款项涉嫌系笃瑕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合同诈骗所得,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并在侦查中。”

各执一词

据了解,此次执行案件的起因是2019年12月,冯仑与笃瑕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约定冯仑向笃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并获得其10%股权。然而,在支付了2142.62万元后,冯仑便停止了后续付款,并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

笃瑕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冯仑支付剩余的2857.38万元及利息等费用。2023年1月13日,该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冯仑存在违约行为,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述款项。

由于冯仑未按时履行判决内容,该院于2023年3月7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冯仑曾经是中国房地产界的领军人物,被称为地产思想家,他在房地产领域有着30多年的创业经历。1991年,冯仑与潘石屹等“万通六君子”在北京创建了万通品牌,他们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短短几年内就成为了中国房地产界的领军人物。

1993年,他们成立了万通控股集团,并开始涉足金融、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1995年,“万通六君子”分道扬镳,各自开展自己的事业。冯仑继续担任万通控股集团董事长,并将其打造成为一个多元化的企业集团。

2016年,嘉华控股以31.5亿元增资,成为万通地产控股股东,并受让冯仑持有的全部股权。这意味着冯仑彻底退出了他曾经创建并领导过的企业。

发展困境

上市公司层面,万通发展的日子似乎也并不好过。

虽然万通发展今天股价约有6%上涨,但仍然难以掩饰其低迷业绩。2月底,万通发展公告称其股东所持该公司股票遭到了冻结。万通发展控股股东是嘉华控股,持有31.64%的股份,其中0.16%被司法冻结。嘉华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是万通控股,持有万通发展16.89%的股份,其中5.01%被司法冻结。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占其持有总数的10.80%,占该公司总数的5.24%。

业绩方面,万通发展预计2022年度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亿到-4.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4亿元至-3.5亿元。

封面图片来源:冯仑微博

责编 陈梦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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