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每经记者 李宣璋    每经编辑 张益铭

每经讯 4月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条例》对霸王条款给予了重点关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做了细化的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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