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热评︱办电话卡让消费者自证清白,有悖法治精神
江西部分通信商营业网点的做法于法无据,所谓“反诈工作”的理由,恰恰意味着法治精神的严重缺失。真正的治理智慧,在于通过法治规范与技术升级,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维护个体的基本权利与尊严。这,才是应被证明的社会进步。
每经评论员 徐肖逍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11月4日通报,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江西省南昌、九江、景德镇等地有电信、移动、联通营业网点存在外地身份证办理电话卡需预存高额话费、提供工作证明等问题,江西省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整改。
此前,有媒体报道,外地身份证在江西多地办理新电话卡门槛明显“加码”,在部分地方电信营业厅,甚至本地户籍也需要提供工作证明、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流水等其中之一。
办张新电话卡,营业厅竟然要无犯罪记录证明,这听起来匪夷所思,其本质就是要求消费者自证清白。为什么有这样的要求?多名营业厅工作人员均以“落实反诈工作”为由进行解释。然而,相关工作人员却无法提供对应的政策文件。
事实上,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显示,“无犯罪证明”仅适用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法定情形,异地办理电话卡明显并不在此列。
显然,江西部分通信商营业网点的做法于法无据,所谓“反诈工作”的理由,恰恰意味着法治精神的严重缺失。
众所周知,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要求用户在办理电话卡时出具无犯罪证明,实质上是对这一原则精神的挑战。这种做法无异于将每位普通用户预设为“潜在犯罪分子”,构成了对消费者人格尊严的隐性侮辱。
不容忽视的是,过多隐私信息的索取也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这不仅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更可能为数据滥用和信息泄露埋下隐患。在数字时代,隐私权是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哪怕是以公共利益为名的权力越界,也会破坏社会信任的根基。
在很大程度上,“反诈”是企业“懒政”的借口。这些年来,电信诈骗频发,国家大力推行反诈工作本意为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这要求运营商本应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风险监测、完善实名核验,而不是通过增设消费者负担来规避自身责任。要求用户提供额外非必要资料,无异于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风险管控成本,粗暴转嫁给消费者。这种“宁可错杀一千”的思维,暴露的是管理能力的退化。
一些通信营业厅对外地身份证办卡“层层加码”,本质上构成了一种地域歧视。当人员流动成为社会常态,异地办卡的高门槛不仅阻碍人才流动,更变相剥夺了外来务工人员、学生群体平等享受通信服务的权利。而预存千元话费的要求,更将经济困难群体挡在数字社会门外,加剧了数字鸿沟。
需要指出,一些地方营业厅执行标准混乱、口径矛盾,甚至同一城市的不同营业厅也出现要求不一的情况,这也暴露出监管的缺位。
办电话卡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底要证明什么?实际上什么也证明不了,既证明不了安全、有效,也证明不了合法性和治理水平。
这套“证明逻辑”的荒诞之处在于:它要求消费者自证清白,却无法证明自身的正当性;它声称为了公共利益,却在伤害消费者权益;它本应服务用户,却又给用户设置重重障碍。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不能以“安全”为名随意要求消费者自证清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在参与社会治理时,应恪守法治边界,以技术手段提升风险识别能力,而非将管理责任转嫁给用户。
真正的治理智慧,在于通过法治规范与技术升级,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维护个体的基本权利与尊严。这,才是应被证明的社会进步。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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