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禁止四种操纵期货价格行为

每经编辑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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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月15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为精准打击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证监会近期起草了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近日证监会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共7条。第一条为制定依据,第二条至第五条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四种操纵期货价格行为。其中,第二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以成交为目的申报买卖合约,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四条禁止从事期货投资咨询的机构或人员或其他市场影响力主体对合约或合约标的物做公开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第五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在临近交割月或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等,影响期货交易价格。

高莉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规定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按照程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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